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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言—


  • 留言咨询:家庭财产纠纷
    母亲已死,没有遗书,父亲在世,在哥哥和二个姐姐的协迫下不愿把房子给我
    发布者: 朱全龙 发布时间: 2020-03-21 11:02:54
    律师解答: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由于您没有在留言中具体阐述您家庭的财产状况是怎样的,因此我只能给您初步的回答。关于您所说的不把房子给您,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主要看该房子是否是您之前一直居住的。如果您没有居住,而是由他人居住,而且您也有自己其他的住所的话,您可以要求分割房产相应的三分之一的金额。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以上给您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您有深入咨询的意向,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所有专业的处理该类案件的律师可以为您解答问题、维护权益。

  • 留言咨询:单位工龄买断纠纷
    请问常州现在买断工龄多少钱一年,单位实际每月工5000左右,实际工作时间12小时每天,可以争取加班补偿么,还有单位通知三月底开始停止社保缴费但现在劳动协议还没解除
    发布者: 姜亚波 发布时间: 2020-03-09 09:25:27
    律师解答:

    关于您提出的买断工龄的问题,据我了解,现在由于国家已经实行了劳动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是明令禁止买断工龄的。“买断工龄”是国家政策法规明令禁止的,如果仍有企业在通过“买断工龄”的形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说明这个企业没有依法为其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员工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当依法对企业进行制止和制裁。如果您想要了解买断工龄的价格,计算方式是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乘以工龄工资(要看单位的定价)。 关于您提出的工作时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公司安排您每日工作12小时是存在违法情形的。不过也要考虑您每周工作几日,如果您每周工作五日以下,则工作时长没有超过总数。根据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您是可以向公司请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关于您提出的缴纳社保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七条第1款: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在没有终止劳动协议的情况下,企业擅自停缴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请求继续为您缴纳社保。如果企业拒绝,您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反映,请求其出面处理。 以上给您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您有深入咨询的意向,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所有专业从事劳动争议的律师可以为您解答问题、维护权益。

  • 留言咨询:邻里纠纷
    事情要从今年的2.11号开始讲起,那天小区里的有一个精神病患者来我家的楼道里,把我和我老公的电动车坐凳,防风衣都划破了,我报警处理了,他们家赔偿了我800块钱,从那以后,那个患有精神病的女人每次看到我就辱骂我,骂我的家人,一直到今年的8.19号,那天我在小区里遛狗,她看到我就骂我,我实在是气不过,顺手拿着的遛狗塑料棒上去打了她几下,就互相打起来打了一架,当时我也有受伤,后来派出所因为这个事让她去医院检查,并无大碍,软组织有些损伤,派出所帮我们调解了3回,他们每次问我要50万人民币,最后一次问我要2万,我当时只肯出5000块钱,想把这事给解决了,没达成一致,派出所拘留我一个人拘留了7天,出来后,他们还一纸诉状把我告到了法院,要求我赔偿由于我的行为给她带来的精神病又发,9.11号她家人把她带到精神病医院去住了一个星期,医疗费用6600,他家要我赔偿8000元,我现在该怎么办才好?他们家已经上诉了,请你们帮帮我,我不想背这个黑锅!
    发布者: 谢叶红 发布时间: 2020-01-09 23:07:20
    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表述的案情,您只需要支付对方因软组织损伤导致的医疗费用。此外,关于对方要求您支付的精神医疗方面的费用,根据您的描述是不成立的,您不必担心需要支付这方面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本案中,对方要求支付赔偿费用,需要举证具体数额。对于精神损害方面,对方需要证明您的行为与对方的精神病复发有因果关系,根据您的描述,这一点是很难证明的。因此,您只需要支付对方能够举证的,对方因软组织损伤所造成的损失费用。以上给您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如果您有深入咨询的意向,可以来电咨询。我们律所有专业的处理侵权案件的律师可以为您解答问题、维护权益。

  • 留言咨询: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
    律师你好,我和男友同居五年,当时白手起家,现在小有成就,但是大部分资产都在他名下。现在我和他性格不合,想分手,想了解下这些财产我能分到吗?
    发布者: 秦女士 发布时间: 2019-12-16 15:16:01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享权利;如果查明属于共同共有,则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如果无法查明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额比例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除外。

  • 留言咨询:午休期间赶去上班而受伤,算不算工伤呢?
    竭能律所的律师你们好,我中午休息的时候,因为有厂房里有急事需要我过去处理,后面我受伤了,老板说非工作时间受伤他不管,请问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
    发布者: 张先生 发布时间: 2019-11-26 19:18:47
    律师解答:

    经当地人社局的调查和确认,认定为工伤。理由是,张先生受伤发生在加班之前,受伤时正准备前往厂房加班,张先生收到伤害时,正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的伤害的”应认定工伤的规定。

  • 留言咨询:结婚满8年,个人财产都会变为夫妻共有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八年了,婚前我父母给我一大笔钱,请问这笔钱现在算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是算我个人财产呢?
    发布者: 王女士 发布时间: 2019-11-06 09:23:15
    律师解答:

    根据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即是说,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根据双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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